购买预售商品房如何办理合同登记
第一阶段:建立楼盘档案(开发企业办理楼盘登记备案)
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,应到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场管理处办理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,并到市交易登记所办理楼盘登记备案。
第二阶段:合同登记备案(购房者办理购房合同登记)
购房者购买商品房,应与开发企业签订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并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房地产交易所登记所办理预售登记备案手续。
如属抵押(按揭)购房,购房者与按揭银行签订《抵押(按揭)合同》,并在办理预售登记同时办理抵押(按揭)登记。
一、办理建立楼盘档案登记,开发企业和按揭银行提供以下资料:
(1)开发企业和按揭银行的营业执照复印件
(2)开发企业和按揭银行法人资格证明
(3)开发企业和按揭银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
(4)开发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身份证明
(5)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
(6)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书
(7)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
(8)楼盘单元明细表
(9)开发企业与按揭银行签定的按揭协议书
二、购房者办理合同登记提供以下资料
(一)属一次性或分期付款购房的
(1)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
(2)购房者身份证明
(3)首期房款的银行送款单
(二)属抵押(按揭)购房的
(1)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
(2)购房者身份证明
(3)首期房款的银行送款单
(4)抵押(按揭)合同
(5)主管部门或董事会同意抵押的证明(购房者为单位)
(6)房地产他项权利登记申请表
三、流程图:
申请人备齐资料到收件窗口申请登记
收件人员进行收件预审后立案受理,核发《房地产申请登记回执》
办案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核,通知申请人到征收契税窗口办理完税手续
申请人凭缴税发票到发件窗口领取已登记的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,如属抵押(按揭)购房,同时领取《抵押登记证明书》
四、收费标准:不收费(但需到财政局缴契税)
费用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
契税 个人购买普通住宅:交易价×1.5%,其余:交易价×3%,商品房预售是预征一半(法院判决预售登记时不减半征收,一次收齐) 财农[1999] 804号文
五、办理期限:
自收件窗口立案受理,领取《房地产申请登记回执》之日计算15个工作日。(涉及抵押登记增加15个工作日)
领证须知:
权利人(或合法代理人)持本人身份证件(原件)和已缴税费收据(原件)及《房地产申请登记回执》(原件)到发件窗口领证。
领证时请仔细核对领取的权属证明文件。